新京報訊 9月26日,英德市人民法院發(fā)布情況通報,近日,部分網友和媒體反映該院工作人員公車私用的問題,引起社會關注。
該院第一時間開展核查工作,經核實該警車系英德市人民法院公務用車。9月18日上午9時34分,該院兩名工作人員從法院出發(fā),前往廣州市花都區(qū)、番禺區(qū)送達法律文書。因下午還有其他送達任務,當日中午13時31分至15時35分,工作人員就近將警車停放在番禺海印又一城停車場,前往商場內山姆超市購買午餐(牛肉卷2份、餅干1盒、飲料1組)及部分私人生活用品。用餐后,工作人員在未著制服的情況下,駕駛警車離開停車場,繼續(xù)開展送達工作,并于當日返回單位。
該院工作人員利用公務期間的便利駕車前往超市購買私人物品,屬于公車私用,且未按規(guī)定著裝駕駛警車,違反了公務用車和警車使用管理相關規(guī)定。接下來,英德市人民法院將依規(guī)依紀對相關人員作出嚴肅處理。
此事件反映出該院公務用車管理不嚴,個別工作人員紀律意識淡薄等問題。下一步,英德市人民法院將深刻汲取教訓,嚴格規(guī)范公務用車管理及外出工作人員行為監(jiān)管。同時,對該院工作人員在未全面調查的情況下擅自對外作出回應,造成公眾誤解,深表歉意。
衷心感謝廣大網友及媒體朋友對英德市人民法院工作的監(jiān)督。
編輯 辛婧